机关各部室:
为规范公司日常各项合同、重要文稿合法合规性,现就规范法务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1.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
2.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3.招标文件、公告;
4.企业划转、股权变更、登记、注册、章程等资料;
5.涉诉案件文书资料等。
二、审核依据
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现有规章制度。
三、审核流程
所在部门起草——(对方起草)经办人把关——部门负责人把关——行政法务部复核(当天完成)——法律顾问审核(1-2天完成)——分管领导审核(当天完成)——主要负责人审核——确定签字或经办人——主办部门定稿——按流程使用公章印鉴。
四、其他事项
1.从即日起,所有应审文书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流程进行审核,否则行政法务部不予印鉴。
2.特别情形下,因工作需要出具的备忘录、合同,事后须按常规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3.鉴于常年法律顾问办公特殊性,律师审核日常以行政法务部联络网上审核为准,月度汇总审核资料后补签审核意见。
湖北国安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