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特钢中心)系市政府重点项目,由市质检所与湖北国安特殊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按照“政企共建、双轨运行、合署办公”原则进行建设,近期拟向国家市场总局申请验收,现对特钢中心评审验收咨询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参与此项目。
一、项目名称:国家特殊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评审验收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街道金山大道76号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采购人拟委托供应商对特钢中心评审验收进行咨询服务,保证采购人顺利通过特钢中心评审验收。供应商就此项委托服务需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验收全过程技术指导;
(2)模拟评审验收指导;
(3)指导填写验收申请资料;
(4)文审材料整改;
(5)现场评审、整改、取证及跟踪;
(6)与评审验收相关的技术咨询。
2.项目计划起止时间
项目起止时间从双方合同签订开始,至采购人通过特钢中心评审验收。
3.验收要求:
采购人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审并授牌即为咨询合格。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包干总价报价,报价上限为9.6万元,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评审机构委派专家的交通食宿费、评审费、接待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 资格条件
合格的报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含咨询服务。
2.具有2人及以上咨询团队,其中至少有一位成员具有内审员资格。
4.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1个及以上认证服务或咨询服务业绩。
5.依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询价报价文件内容(均需盖公章)
1.报价表(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咨询团队成员介绍,其中至少有一位成员具有内审员资格(提供内审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6.承诺书(附件3)。
7.近三年业绩合同合同复印件。
备注:询价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密封,一式三份,报价大小写数据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同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中标原则
符合以上要求,合理低价者为中标人。
八、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为准。
九、投标文件送呈时间:2022年11月25日14:30点前送至(或邮寄)湖北国安特殊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76号实验楼二期3009室) 周杰 15971552710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国安特殊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971552710
湖北国安特殊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